釋字808號解釋懶人包:同一行為被國家罰兩次,違憲!

一事不二罰,保障人民權利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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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上午 10:26

釋字懶人包

一事不二罰,保障人民權利

同一個行為,已經被法院判刑了,國家還能再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罰你一次錢嗎?這難道不是一隻牛被剝兩層皮? 

司法院釋字第808號解釋(解釋公布於中華民國 110年9月10日),處理的是一個關於「重複處罰」的根本問題。



如果人民的同一個行為,在受到刑事處罰之後,主管機關還能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但書的規定,再處以一次罰鍰,這樣符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嗎? 

這個解釋確立了「一罪不二罰」原則的保護範圍,防止國家權力過度侵害人民權利。



一、 事件起因:罰完刑罰,再罰罰鍰? 

這件爭議的起因,來自於《社會秩序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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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秩序維護法#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