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人
2026年1月9日 下午 3:57
「假釋」是給受刑人一個提早回歸社會、重新做人的機會。
但如果他在假釋期間 「因故意」 再次犯罪,法律設有一條嚴厲的「紅線」。
《刑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只要在假釋中因故意犯罪,並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就 「一律撤銷其假釋」,必須回到監獄,把原來沒服完的「殘餘刑期」坐滿。
這條規定看似簡單明瞭,意在威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