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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釋字748號解釋懶人包：民法不讓同性結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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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_at: 2025-11-23
modified_at: 2025-12-28
author: "幕僚人"
category: "釋字懶人包"
tags: ["婚姻平權",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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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字748號解釋懶人包：民法不讓同性結婚，違憲！

> 愛情，不分性別

By **幕僚人** | 2025-11-23

想和相愛的人共組家庭、結婚，得到法律的保障，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為什麼只因為是兩個男生或兩個女生，就被戶政機關拒絕登記？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解釋公布於中華民國 106年5月24日），處理的是一個關於「婚姻自由」的根本問題： 現行的《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只允許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否排除了同性別二人建立永久親密關係的權利？這樣的規定合憲嗎？ 這個解釋開啟了台灣婚姻平權的新頁。 一、 事件起因：相愛無法結婚？ 這件爭議的起因，來自於我國《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對婚姻的傳統定義。 1. 民法的「一男一女」框架 長久以來，我國的《民法》親屬編關於婚姻的規定，雖然沒有明確定義，但在實務和社會認知上，都被理解為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