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690號解釋懶人包:防疫隔離不違憲,但救濟機制要補強!
防疫與人權的天平
為了防止傳染病擴散,政府能不能強制把你關起來隔離?
如果不服氣,有沒有辦法立刻尋求法院救濟?
司法院釋字第690號解釋(解釋公布於中華民國 100年9月30日),處理的是一個在公共衛生危機中,國家權力與個人人身自由間的激烈衝突。
《傳染病防治法》授權主管機關對接觸者進行「必要之處置」,這個「必要之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嗎?
這樣的法律規定,有沒有違反憲法對人身自由的保障?
這個解釋在「防疫」與「人權」之間做出了權衡,認定強制隔離合憲,但也要求補強救濟機制。
一、 事件起因:SARS期間的強制隔離
這件爭議的背景,源自於民國92年SARS疫情爆發期間,政府對大量接觸者執行的強制隔離措施。
1. 法律的授權夠明確嗎?
當時的《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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