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516號解釋懶人包:土地被徵收,補償費沒按時發,會怎樣?
來的補償,等於沒有補償?
遲來的補償,等於沒有補償?
政府為了蓋馬路、建學校,可以依法徵收人民的土地。法律規定,徵收必須給予「合理補償」。
- 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補償費遲遲不發,或者發得不乾不脆,那個「徵收」的命令還算數嗎?
- 人民的土地難道就這樣被白白拿走?
司法院釋字第516號解釋(89年10月26日公布),就是針對這個「徵收補償費發給期限」的核心問題,作出了劃時代的憲法宣告。
這個解釋確立了一個鐵則:補償費的發給不能無限拖延,否則徵收案將失去效力。
一、 事件起因:補償費沒發或發太慢,徵收還有效嗎?
1. 法律怎麼說?
《土地法》第233條規定: 「徵收土地補償之地價及其他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
這條法律寫得很清楚,國家徵收土地後,必須在一個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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