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445號解釋懶人包:法律不能隨便禁止你上街頭!

街頭的聲音,民主的靈魂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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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下午 3:54

釋字懶人包

街頭的聲音,民主的靈魂

1.想上街頭表達心聲,為什麼一定要先向警察機關「申請許可」?

2.如果政府不批准,是不是就只能放棄?

3.這項權利,到底受到多大的保障?


司法院釋字第445號解釋(解釋公布於中華民國 87年1月23日),處理的正是集會遊行法這部法律是否過度限制人民集會自由的關鍵問題。

這個解釋確立了「許可制」應走向「報備制」的憲法基礎,是台灣民主發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這個解釋確立集會自由是民主基石的核心價值,並宣告部分「事前審查」的條文違憲。 


一、 事件起因:上街頭為何要先被審查? 

這件爭議的起因,來自於當時《集會遊行法》採取的「申請許可制」。 


1. 集遊法的「許可制」框架 


根據當時的《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任何人想要舉行室外集會、遊行,原則上都必須在數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而非只是報備。

《集會遊行法》第11條列出了多項不予許可的條件,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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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第14條# 憲法第11條# 集會遊行法第2條# 集會遊行法第4條# 集會遊行法第25條# 集會遊行法第29條# 憲法第23條# 集會遊行法第11條# 集會遊行法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