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382號解釋懶人包:學生告學校的大門,從這裡打開!

校園圍牆內,司法第一次敲門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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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下午 5:20

釋字懶人包

校園圍牆內,司法第一次敲門

被學校退學,過去可能申訴無門,只能自認倒楣。

但釋字第382號解釋首次確立了一個原則:

學校的退學處分,學生可以打行政官司! 

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解釋(解釋公布於中華民國 84年6月23日),是台灣學生權利保障的「起點」。

它突破了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的束縛,首次將司法救濟的陽光引進校園。 

這個解釋為學生權利打開了一扇司法救濟之窗,是校園法治化的開路先鋒。


一、 事件起因:退學等於求救無門? 

釋字第382號之前,主流觀念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是「特別權力關係」,學生對於學校的處分(包括退學),不能像一般人民對政府那樣提起訴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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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第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