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人學院
2025年12月30日 下午 7:22
在釋字第6號解釋中,大法官回答:公務員不得兼任新聞紙類及雜誌之「發行人、編輯人」
問題來了:如果「發行人、編輯人」不行,那 「社長」 可以嗎?「總經理」 可以嗎?「記者」 可以嗎?其他像 「主筆」、「採…
問題來了:
如果「發行人、編輯人」不行,那 「社長」 可以嗎?
這些職位雖然名稱不同,但都深度參與媒體的內容產製、經營管理或新聞採…